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电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6-12-05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湘安办明电﹝2016﹞57号
各市州、县市区安委办,各发电企业:
为深刻吸取湖北当阳马店矸石发电有限公司“8·11”高压蒸汽管道裂爆重大事故教训,强化我省电力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9月初省安委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发电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0月9日至14日,省能源监管办、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组成两个联合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对长沙、益阳、常德、衡阳、郴州、永州等市州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并抽查了10家发电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地区能按照省安委办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督促发电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益阳市安委办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发电企业进行了自查自纠。郴州、永州、常德等市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交办整改。但督查也发现部分地方贯彻落实不力,安排部署不到位,专项检查走过场甚至没有开展专项检查;部分发电企业对专项检查工作不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自查和整改不到位,有的甚至对什么是特种设备和压力管道都不清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多、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问题仍然突出,全省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今年1~10月已发生一般事故4起、死亡4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部分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如衡阳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韶能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耒杨发电厂等均未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也未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资兴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不到位,相关附件、保护装置安全管理问题较严重。部分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不到位。如常德中联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压力容器未经使用登记、未建立台账,部分压力表无检验标志、未标定红线,部分阀门无标示。衡阳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祁东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特种设备未经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仪器仪表未按规定进行校验、检定与调试,未定期进行安全阀排放试验,特种设备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范要求。益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压力容器、部分压力表未定期检验。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现场部分压力表无检验标志、未标定红线。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对相关管道进行100%探伤,管道介质标志不规范;阀门未双重标示,部分阀门甚至未标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单台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未办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变更。资兴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经定期检验和使用登记,安全阀、压力表未定期检验,安全阀整定压力值偏高;锅炉“0”米后侧钢架中间立柱过热且锈蚀,锅炉外管道保温严重破坏;汽包两侧一次水位表均损坏,无法观测水位;汽包安全阀的疏水管未装设。韶能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耒杨发电厂未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启动锅炉内外检已过期;机组增容后,未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裕度进行重新校核计算。祁东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锅炉长期正压运行,膨胀指示计全部失效,汽包上双色水位计损坏,安全阀、压力表未校验。衡阳理昂生物质电厂未建立锅炉承压部件防磨防爆设备台账,未制定防磨防爆定期检查计划;汽包上一只安全阀泄露,安全阀、压力表未铅封,集汽集箱的就地压力表损坏等。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设备老化、锈蚀严重。部分企业未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对隐患进行建档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未实现闭环,“隐患即是事故”的理念不强。检查发现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资兴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种设备隐患治理记录不详实、整理归档不及时。衡阳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未对隐患进行闭环管理。祁东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设备老化、损坏、锈蚀严重、吊牌不清楚不完整,长期未得到整改。韶能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耒杨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未及时修编,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号炉有两处严重漏风现象、2号机“0”米高加联段阀泄露严重、储气罐底部排污管泄露、现场部分设备锈蚀严重,均未得到及时整改。
(四)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部分员工未持证上岗。部分电力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部分电力企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要求执证上岗。如资兴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未持安全培训合格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未执证;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全。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常德中联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执证。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水质化验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证,锅炉作业人员证件上无聘任记录。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水质处理人员未执证,锅炉操作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无外委劳务人员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五)职业健康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安全风险。部分企业未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公示,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健康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如益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对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公示,接触粉尘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燃料场部分人员未戴防尘口罩,粉尘作业人员配备的口罩为纱布口罩,不符合规定。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外委劳务作业人员未经职业健康体检上岗。祁东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开展职业卫生状况评价,未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监护档案。
(六)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应急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单位应急预案缺失,未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修编、评审、演练,个别单位应急逃生指示不完善。如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评审和备案。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衡阳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未见生产大楼应急逃生标志和示意图。资兴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建立应急管理制度,未制定现场处置方案,部分专项应急预案未及时修编,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祁东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建立应急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不完善,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生产大楼无应急逃生标志和示意图。韶能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耒杨发电厂未制定应急管理制度,未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部分专项应急预案未及时修编,无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七)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现场防火、防爆、防人身伤亡等安全措施有待加强;个别单位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行为仍然存在。如益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缆夹层门未上锁,无照明,灭火器未定期检验,燃料堆放场防外来火种措施不到位,锅炉现场乱、积灰多。韶能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耒杨发电厂现场临时作业人员无人监护、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祁东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临时堆料场无防火标志,酸、碱罐无防护栏,个别配电柜无门,电缆夹层照明灯不亮、场地多处积水。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液氨罐未设置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液氨管道未标识介质和流向,2个液氨罐未见标识铭牌。资兴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控室、电器控制室无防小动物挡板。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安全设施与职业防护设施“三同时”未验收。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乙炔气瓶未设置必要的防倾倒措施。衡阳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主控室玻璃墙不符合防爆要求。
(八)个别单位未按要求及时报送事故事件信息。检查发现,衡阳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日发生水冷壁管爆破事故,未向质监等部门报告,事故后未申请进行检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市州要进一步厘清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依法依规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堵塞监管漏洞,严防漏管失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发电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要对照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时限,切实做到闭环管理。
(三)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地要深刻吸取湖北当阳马店矸石发电有限公司“8·11”高压蒸汽管道裂爆重大事故和江西丰城电厂“11·24” 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督促发电企业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等各项工作。对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质监部门要逐一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坚决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四)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11月2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对发电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管控,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警示约谈、经济处罚、责令停工停产等措施,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有关整改落实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省安委办。联系人:林勇,0731-89751221、89751234(传真);邮箱:xtc8975@163.com。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