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撤回浏阳市银宇钛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函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7-10-09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湘安监函﹝2017﹞146号
浏阳市银宇钛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生产的钛粉产品经自送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中心检定为物理危险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中心已注销你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同意你公司取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撤回你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你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撤回后,改按一般工矿商贸企业进行管理,请你们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你公司生产工艺、原料、产品等发生改变时,应及时重新送检,并依据检测鉴定结果自觉接受监管。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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