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纪要(湘安办阅﹝2018﹞第6号)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8-07-26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省安委办湘潭碱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整改会商会议纪要
2018年6月28日,省安委办召开湘潭碱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整改会商会议。省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崇洲主持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湘潭市安委办、湘乡市政府关于督促湘潭碱业有限公司整改事故隐患的情况汇报,通报了省安监局6月25日对湘潭碱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整改的“四不两直”检查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督促湘潭碱业有限公司抓好事故隐患整改进行了会商。
会议指出,湘潭市、湘乡市对湘潭碱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是比较重视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认识上有偏差,影响工作推进;二是在事故隐患整改的督促检查上有差距,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便同意开展“工程调试”;三是在事故隐患整改标准把控上有距离,对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
会上,省安委办向湘乡市政府下发了《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交办湘潭碱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的函》(湘安办函﹝2018﹞56号),将湘潭碱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交由湘乡市政府督办、协调。会议强调,湘潭市、湘乡市要高度重视省安委办交办的湘潭碱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其中,湘乡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湘潭碱业有限公司限期整改事故隐患,做到不整改到位绝不恢复生产;要系统安排,督促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格安全监管,盯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和火灾爆炸、高处坠落等事故风险,确保重大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受控。
会议要求,湘潭市、湘乡市及相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大势,将安全生产的压力传递给湘潭碱业有限公司;要尊重规律,切不可有任何侥幸心理;要旗帜鲜明,严明事故隐患整改标准,依托专家但不依赖专家;湘乡市政府要优化事故隐患整改的外部环境,抓好政策保障和职工维稳工作;省安监局要加强督促指导、跟踪督办。
会议还议定了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
一、关于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湘潭碱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不全部整改到位,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不能给予延期。收到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后,省安监局许可办要加强和相关业务处室沟通交流、依法予以处理。
二、关于湘潭碱业有限公司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湘潭碱业有限公司2016年煤气中毒事故后,二级安全标准化证书即应撤销。具体事宜由省安监局协调处牵头处理,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收回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证书及牌匾;要制定一个协调机制,以后发现类似情况照此办理。
三、关于为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出具重大事故隐患风险可控意见的专家。由省安监局危化处召集专家进行座谈,听取专家为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出具重大事故隐患风险可控意见的依据等相关情况汇报,通报省安委会专家管理制度,严肃工作态度,严格工作要求,严明组织纪律。
出席:朱崇洲 蒋卓良 郭建平 黄永恒 黄晓勇 袁钢赤(湘乡市政府) 叶华(湘潭市安委办) 何小明(省职业健康协会)
列席:黄志忠(湘潭市安监局) 李竞(湘潭市安监局) 刘威林(湘乡市安监局) 刘超群(湘乡市安监局) 伍刚(湘潭碱业有限公司) 唐毅(湘潭碱业有限公司)
请假:陈术贤(湘潭市安委办)
记录:卢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