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中石化长岭—株洲成品油管道湘潭湘江穿越段重大隐患治理工程相关事项的复函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9-03-15 09:58 【字体:

 湘应急办函﹝2019﹞14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贵办《关于将中石化长岭株洲成品油管道湘潭湘江穿越段重大隐患治理工程作为应急抢险项目予以实施的请示》收悉。经我厅研究,函复如下:

  1.对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办〔201950号)之规定,省应急厅没有应急抢险工程的确定、管理职能,没有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直接进行安全监管的职责。建议你市向建设项目和工程主管部门咨询,是否可以将中石化长岭——株洲成品油管道湘潭湘江穿越段重大隐患治理工程列为应急抢险工程。

  2.从来函可知,中石化长岭株洲成品油管道在湘潭境内湘江穿越处发现腐蚀点,金属损失深度已达52%,腐蚀严重,已构成重大环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十分紧急、整改刻不容缓。请你市政府高度重视,从安全生产的角度,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0号)、《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试行)》(湘安〔20107号)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市级挂牌督办,明确油气管道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协调督办单位,确定整改时限,督促中石化有关方面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制定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快实施工程治理,并按照管道腐蚀情况科学合理安排管道运行。对因工作不认真、不得力使得隐患治理不力、久拖不治甚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3.实施中石化长岭株洲成品油管道湘潭湘江穿越段重大隐患治理工程对彻底治理该重大事故隐患具有根本性作用,为支持该工程建设,我厅将在该工程取得项目核准(备案)、规划选址、通过高后果区防护方案批准等法定前置手续后,在法律法规容许的范围内简化程序、加快审批、优化服务,保障中石化长岭株洲成品油管道湘潭湘江穿越段重大隐患治理工程依法依规依程序建设。

  专此复函。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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