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9-03-27 12:46 【字体:

湘森指办明电〔2019〕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国务院定于20193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交流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二、会议地点

  省分会场设在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省政府机关院一办公楼C座一楼),市州、县市区分会场设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省分会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联络员;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省消防救援总队、驻湘森林消防大队主要负责同志。

  (二)市州分会场:市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联络员;市水利局、应急局、林业局负责同志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同志。

  (三)县市区分会场: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联络员;县市区水利局、应急局(安监局)、林业局负责同志和有关股室主要负责同志;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主任。

  四、会议报名

  请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单位将与会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各市州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名单于32717:00前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丁旺,电话:0731—8975120019973180281,传真:0731—89751258)。

  请各市州、县市区做好会议组织工作,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在省分会场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书面向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电话:89990382,传真:0731-81112585)请假。

  附件:1. 省分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2. 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报名回执

  湖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9326


湘森指办明电〔2019〕1 号文件附件1--省分会场参会单位名单.doc
湘森指办明电〔2019〕1 号文件附件2--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报名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