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严格落实对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有关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9-03-29 08:50 【字体:

 湘应急函﹝2019﹞31号
娄底市应急管理局:

  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201931日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3·1” 事故),导致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应急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该起事故分别作出批示指示,你局也已决定采取对事故企业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整顿等措施。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仍未停止生产,与《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落实省厅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汇报》存在较大差距。现就严格落实对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立即依法责令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是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高危企业,其周边村民长期通过厂区内道路通行,生产区未能按规定分离;合成等危险工艺操作室紧邻生产装置,未按标准要求单独设置;重大危险源液氨库与气柜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足25米);液氨罐与厂区通道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足10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文件印发)之规定,以上事故隐患均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3·1” 事故进一步暴露出该企业风险辨识不到位、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重大问题。为保障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稳定大局,省应急厅研究决定,指定你局管辖以上重大事故隐患:1.请你局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46号)精神,迅速立案、固定证据、依法查处;2. 要求你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立即采取措施,责令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3.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并经审查同意,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不得恢复生产。

  二、严格事故调查,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你局已经提请娄底市政府对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3·1” 事故提级进行调查处理。请你局切实履行好事故调查组长单位职责,会同其他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要结合事故调查,向群众讲清实施停产整顿的法律依据,提请娄底市政府、冷水江市政府妥善解决社会不稳定因素、防范和化解风险。事故调查报告待娄底市政府批复后,全文向社会公布并报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备案。请你局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在全市形成不敢出事故、出不起事故的氛围。

  三、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你市各有关方面要深刻吸取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3˙1” 事故教训,并结合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举一反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组织专家组对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全面开展安全体检,督促企业进行安全设施诊断,落实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和诊断要求。要严把复产关,事故隐患不复查整改到位,坚决不予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复产。要扎实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落实遏制和防范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请书面报省应急厅危化处。

  联系电话:0731-89751250 89751302(传真)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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