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9-05-17 10:19 【字体: 大 中 小】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函〔2018〕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一、省、市州、省直管县考试机构要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增加“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费”(收费编码04185003)收费项目,追加2018年8月以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收费项目预算,并今后每年根据所辖考点考试人数分级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市州考试机构要将收费预算编制情况报省考试机构(省安全技术中心)备案。
二、全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方式暂时不变,通过POS机刷卡缴入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由省考试机构与省财政厅定期核算,按分成比例将考试费划至市州、省直管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三、省、市州、省直管县考试机构要与所辖考试点,按照以考养考的原则签订考试劳务合同,并按约定支付劳务费,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运行。市州、省直管县考试机构要将考务合同报省考试机构备案。省、市州、省直管县考试机构要按照相关职责加强管理,切实做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四、票据管理工作暂时按现行模式执行,根据省财政厅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再进行调整。
(联系人及电话:蔡亚玲 15974201718)
附件:1.《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省、市州、省直管县考试机构及考试点名单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5月16日
湘应急函﹝2019﹞58号文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