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9-06-04 09:31 【字体: 大 中 小】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新执法系统不限制乡镇街道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权限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又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员,按照本条例规定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第三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受其委托查处本辖区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将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员原则上不可以执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但是在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组织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有相应资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受其委托查处本辖区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系统后台管理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设定执法人员权限,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默认为“不允许立案”,对符合条件的其他执法人员设定为“允许立案”。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