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转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9-07-12 09:38 【字体:

  湘防指函﹝2019﹞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近日,国家防总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国汛20194号),明晰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建立省、市、县、乡四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职责调整变化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并明确本行政区域承担防汛抗旱职责的机构、人员及机构具体职责,保障必要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确保正常运行。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防汛抗旱相关法规、政策,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法可依、有政策保障。

  二是着力构建防灾减灾工程体系根据依规批准的规划,加快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建设,补齐工程短板,不断提高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已建工程维护管理与河湖管理,发挥工程应有效益,保持河道应有的行洪能力。要切实组织做好行洪区、滞洪区、蓄洪区和安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调整产业结构,控制人口增长,确保能够适时分洪运用。

  三是加快建立应急保障体系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预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督促落实相关措施。加强抢险救援物资和应急力量建设,组织开展业务与技术培训,加强防汛实战演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能力,落实群策群防措施,全面提升洪旱灾害应对能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减灾避险知识,增强干部和群众的风险意识和防御技能。

  四是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抓手,逐一落实辖区各类涉水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易涝点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防、抗、抢、救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一片区域、每一条河流、每一个岗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略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7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