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9-07-1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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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防指函﹝2019﹞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近日,国家防总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国汛﹝2019﹞4号),明晰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建立省、市、县、乡四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职责调整变化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并明确本行政区域承担防汛抗旱职责的机构、人员及机构具体职责,保障必要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确保正常运行。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防汛抗旱相关法规、政策,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有法可依、有政策保障。
二是着力构建防灾减灾工程体系。根据依规批准的规划,加快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建设,补齐工程短板,不断提高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已建工程维护管理与河湖管理,发挥工程应有效益,保持河道应有的行洪能力。要切实组织做好行洪区、滞洪区、蓄洪区和安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调整产业结构,控制人口增长,确保能够适时分洪运用。
三是加快建立应急保障体系。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预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督促落实相关措施。加强抢险救援物资和应急力量建设,组织开展业务与技术培训,加强防汛实战演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能力,落实群策群防措施,全面提升洪旱灾害应对能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减灾避险知识,增强干部和群众的风险意识和防御技能。
四是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抓手,逐一落实辖区各类涉水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易涝点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防、抗、抢、救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一片区域、每一条河流、每一个岗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通知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7月11日
湘防指函﹝2019﹞13号文件附件--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