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退办关于娄底市建新矿业有限公司等6处煤矿产能指标情况的函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0-01-03 11:10 【字体: 大 中 小】
湘煤关退办函﹝2020﹞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采用集中交易形式,我省新化县应急管理局、武冈市应急管理局以及娄底市大建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与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了关于娄底市建新矿业有限公司等6处煤矿(名单见附件)产能指标交易协议。现将6处煤矿产能指标情况函告如下:
上述6处煤矿均在国家能源局生产能力登记公告范围内,娄底大建矿业有限公司北平井(以下简称“大建北平井”)和武冈市青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青云煤矿(以下简称“青云煤矿”)于2018年12月通过省、市、县三级煤炭去产能项目验收,2019年1月18日在湖南省应急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其他4处煤矿于2019年12月通过省、市、县三级去产能项目验收,2019年12月23日在湖南省应急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总产能为39万吨/年,可交易原始产能34.5万吨/年,受让方买受其中的28.385万吨/年。6处煤矿均属于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文明确鼓励退出的“灾害严重、安全保障程度低、长期不达产” 类型煤矿,大建北平井和青云煤矿的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其他4处煤矿均属于发改能源〔2019〕1377号文规定的“分类处置期间关闭退出且采取集中交易形式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40%。
上述6处煤矿关闭退出均未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奖补,指标合法有效,未重复使用,可以跨省交易,同意用于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煤矿产能置换。
附件: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买受湖南省煤炭产能指标情况表
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退办
2020年1月3日
湘煤关退办函﹝2020﹞3号文件附件--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买受湖南煤炭产能指标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