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定娄底市2019年度关闭煤矿产能置换指标的复函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0-01-08 09:31 【字体: 大 中 小】
湘应急函﹝2020﹞6号
娄底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认定我市2019年度关闭退出煤矿产能置换指标的请示》(娄应急〔2020〕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娄底市建新矿业有限公司等27处煤矿,已于2019年12月关闭到位,通过县、市、省验收合格,并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进行了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煤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局《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377号)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市对其中23处煤矿认定为灾害严重、安全保障程度低等类型煤矿,并进行产能置换集中交易,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40%。23处煤矿公告产能为145万吨/年,折算后总产能为348万吨/年(见附件)。
上述23处煤矿均未享受中央奖补资金,产能指标合法有效,参与产能置换交易后不得重复使用。
附件:娄底市2019年关闭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汇总表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8日
湘应急函﹝2020﹞6号文件附件--娄底市2019年度关闭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