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安全服务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0-02-07 18:19 【字体:

湘应急函﹝202031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应急部关于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的部署安排,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安全服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向省应急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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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安全服务措施

一、开辟安全生产许可特别通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授权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生产、扩产防疫物资的省重点联系企业,其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授权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下达的命令、决定视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其中企业确因原料采购、产品销售需要提供合法证照的,由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核实后直接办理不带储存经营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特殊情况需办理临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认为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直接办理临时安全生产许可证(格式附后),许可范围和期限按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授权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下达的命令、决定执行。

二、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模式。对省重点联系企业,应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委派专人负责指导企业科学、安全满负荷生产。其中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成立本部门领导牵头的专门班子、建立一企一专班,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对接、调度和指导,省应急厅分组开展督促和指导。

三、加强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帮助防疫物资生产供应企业按照一企一案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方案,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生产经营时企业领导干部要双带班(两名以上领导干部同时带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必须到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监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必须齐全有效;企业原则上不得实施计划检维修。特殊情况下为保障安全生产必须检维修的,特殊作业须升级管理(其中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须由双带班领导现场确认)并报告当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供应商、承包商纳入本企业员工一体化管理;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处理,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行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



文件附件--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发放湖南XXX有限公司次氯酸钠产品临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