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1-02-26 08:41 【字体:

各市州应急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宣贯。全面开展《办法》的宣传培训,指导有关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的要求,强化举措推动《办法》落地实施。

二是强化领导,迅速组织。要成立专班,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督促有关企业于2021331日前通过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包保责任人有关信息的填报工作,于430日前完成在属地应急部门报备、企业公示牌设立、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根据我省安全风险辨识标准,对辨识出来的A级(红色)、B级(橙色)风险点,参照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一并纳入安全包保责任制,并参照《办法》执行。

四是监督指导,强化考核。要结合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服务指导,将具体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机制落实,构建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请各市州局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至县(市、区)应急局及辖区内相关企业。

附件: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2.风险点包保公示牌(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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