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公司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2-04-15 11:46 【字体: 大 中 小】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22〕23号)转发你们,请各市州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钢铁企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请各市州安委办组织对本地区工贸行业企业环保设施情况进行摸排,并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相关情况连同统计表(见附件2)书面报告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工贸监管处)。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何莎,0731-89751294。
附件:1.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公司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2.工贸企业环保设施情况统计表(样表)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文件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