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湘安办函﹝2015﹞43号)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5-06-03 00:06
- 索引号:430S00/20150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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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日期: 2015-06-03 00:0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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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湘安办函﹝2015﹞43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衡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湖南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湘安〔2011〕3号)的有关规定,省安委会决定对永州市祁阳县"5.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永州市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请衡阳市人民政府参与和配合。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永州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请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永州市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杨艳群,0731-89751279。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