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厅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厅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2、书面申请。
(二)受理机构
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省应急管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89751220,传真:0731-89751217。通信地址:长沙市马王堆南路80号,邮政编码:410016,电子邮箱地址:hnyjxxgk@163.com。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本厅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到本厅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厅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厅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办理步骤
1、审查。本厅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厅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本厅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经厅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原则上,一事一申请。
4、收费。本厅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外,不再另收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