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安监局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3-04-23 00:04

索引号:430S00/2013-00806 文号:湘安监发〔2013〕48号 统一登记号:1180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8-04-22
签署日期:2013-04-22 登记日期:2013-04-23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3-04-23 公开责任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各市州安监局,局机关各有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湖南省安监局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422

  湖南省安监局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特制定我局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落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1、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政务服务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全面完成本处室审批、管理职能的清理,将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工作向行政许可办集中,向政务服务窗口集中,确保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2、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法决策等制度,重大事项决策要按照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集体决策等程序制定。

  3、每年对各市州及部分县(市)区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质量进行检查考核,适时召开执法质量工作经验交流会或工作推进会,切实加强对执法质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问题。

  4、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扎实做好安责险投保各阶段工作,确保完成本年度安责险推广目标任务。

  5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和安全生产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严格考核验收,强化动态管理,督促县乡两级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管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规范文件,进一步强化程序监管,着力提升法制建设水平

  1、切实做好省局制发和代拟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统一报备工作,积极参与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法定形式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2、在201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的基础上,对20111231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并向社会公布,对继续执行清理后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要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完善监督措施和渠道,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1、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执法职责和权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实行轻微违法首次免罚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三步式”执法(教育规范、限期整改、依法处罚)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质量评估体系,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活动。

  2、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3、充分发挥网络互动平台的重要作用,对每件行政许可实行动态监督。

  4、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案件受理程序,对重大案件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挂牌督办,强化责任追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

  1、认真开展无纸化考试系统学法活动,加强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以“12.4”全国普法日、安全生产月为主要载体,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

  3、充分利用我局网站、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宣传平台,就群众关心的推进依法行政和我局法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公众互动交流,增强依法行政和我局法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4、开展国家新出台和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促进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学法用法意识的进一步提高。

    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程序,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

  2、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在充分保障群众及本局干部职工知情权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推动作用。

  3、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我局集体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切实提高法制工作质量、效率和综合服务水平。

  六、严格事故查处,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认真组织事故调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好由省安监局牵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事故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综合管理职能。

  2、落实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联合省监察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开展一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及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维护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