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9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4-10-01 00:10

  • 索引号:430S00/2014-0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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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4-10-01 00:0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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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9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已经20149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4929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