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5-19 16:05

  • 索引号:430S00/2023-05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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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5-19 16:5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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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湘应急发﹝20237

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执法理念,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高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效能,《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已经2023年第1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准确把握适用条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2年。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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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附件--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