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3-06-28 00:06
- 索引号:430S00/2013-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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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3-06-28 00:0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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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2011年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本书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本书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之后,以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又一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是指导“十二五”及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意见》是在“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发展任务十分艰巨繁重的背景下出台的。
今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8月,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同志向党中央提出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理念的建议》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有关问题。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人民政府意见建议,组织起草了《意见》初稿。张德江副总理对《意见》稿的主题、思路和基本内容等都及时作出了重要指示,并于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对初稿进行了讨论审议。会后又进行了调整修改,将《意见》稿再次印发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先后十易其稿,完成了文件的起草任务。最后报请国务院审改、定稿,作为今年的国发40号文件印发。
二、《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
《意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和统揽,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着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意见》与国务院2004年《决定》相继承,与国务院2010年《通知》相补充,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相配套,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上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对“十二五”乃至更长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是从全局和整体上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