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出台背景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3-06-28 00:06
- 索引号:430S00/2013-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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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3-06-28 00:0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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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出台背景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
--2002年11月,《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2004年1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之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并深化了各项安全培训制度。
--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明确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2011年11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要求: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三项岗位”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并持证上岗;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等。
--2006年3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大力培养安全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要加强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纳入就业技能培训,特别是要提高重点行业职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素质。”
--2005年12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116次常务会议,明确将“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之一。
--2006年1月23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依法开展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
--2011年7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强调指出:“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安全生产培训绝不能走过场,不搞速成班”,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尤其要全面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
--2012年8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听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同志关于当前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后强调:“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是三件事: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安全生产的培训。这三件事要牢牢抓住。”
--2011年1月12日,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载体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2011年7月21日,张德江副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上再次指出:“要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发挥各级安全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2012年1月13日,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再次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
--2012年7月3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上提出:“要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深入开展面向社会的安全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2012年7月19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现场会上提出:“安全生产基础不扎实。一些地方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特别是生产一线绝大部分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系统的安全培训,往往既是事故的肇事者,又是受害者。即使一些国有大矿也存在生产布局不合理、现场管理不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等突出问题,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以及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现象大量存在”,“要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高等院校招收煤矿主体专业学生,积极培养工人技师,做好新招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岗前培训”。
国家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和指示,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作用。
二、安全培训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全国安全培训工作已进入一个新阶段。主要表现在“四个加强、一个扩大”:
(一)法规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了46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04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实施了7项安全培训法律制度,建立了“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工作机制。
(二)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截止2012年底,全国安全培训机构3741家、专职教师2万余人。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企业配套资金投入约10亿元,启动了32个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成立教材编审委,启动编写了6类84种教材。建立煤矿“三项岗位”人员网络考试平台,17个省份启动运行了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系统。
(三)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十二五”时期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的意见》(安监总党〔2011〕11号),建立了视频讲座培训机制,加强了市、县、乡政府分管领导安全培训力度;建立10个煤矿警示教育基地,推广了虚拟现实、案例式、互动式等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
(四)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12〕57号),各地普遍加大了查处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力度,以检查促培训的机制初步形成。
(五)安全培训规模进一步扩大。2012年培训2295.2万人次,其中培训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585万人次、班组长200.4万人次、农民工1509.8万人次;培训8.8万人次安监干部。实施了煤矿万名总工程师和万名班组长培训工程。
三、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新问题
当前,安全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安全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全国人民的期盼,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五个不够”: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不少地方和企业存在重安全硬件建设、轻安全培训情况,研究少、投入少、检查少。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不培训、假培训、低标准培训问题较为严重,一些大企业外协工培训不到位。
(三)培训针对性不够强。有的偏重课堂讲授,实操训练不多;有的为挣钱而办班,不严格执行培训大纲;有的考核不严肃,对质量缺乏约束。
(四)培训基础不够扎实。各地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地区培训机构偏少,优质培训资源不足与资源浪费现象并存;培训信息化建设总体滞后,培训市场仍须规范。
(五)培训执法力度不够大。培训检查的频度、深度和力度不到位,处罚和问责少,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四、安全培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从外部环境来说,安全培训工作同样面临新的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煤矿、非煤矿山、重化工等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将不断提升,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谐社会的构建,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提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安全培训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这些都为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难得机遇和有利环境。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活动日益活跃,我国城镇化步入加速发展阶段,各级政府和企业加大投入,基建规模扩大,各类生产经营厂点增多,农民工涌入大工业革命,给安全培训工作带来新的压力。目前全国有2.6亿农民工,大部分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从业,安全培训的程度很低。职工的安全素质,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素质,直接影响制约着高危行业安全状况的改善和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是我国安全生产必须着力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之一。
五、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的新高度
实践反复证明,安全发展,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教育先行。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素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有关统计资料表明,90%以上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
因此,我们必须把安全培训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不断扩大安全培训的规模、提高质量和水平,始终把安全培训作为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石和关键,作为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重要保障,进一步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