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0-06-03 16:06
- 索引号:430S00/2022-0201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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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06-03 16:5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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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湖南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经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研究同意,《湖南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湘应急〔2020〕1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月20日印发实施。《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湖南省应急管理专家执行任务提供了行为指南。本办法总共5章、19条,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应急管理的行为涉及众多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各行业领域涉及不同的专业技术和规范要求,为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须引入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作为技术支撑,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借鉴。专家管理工作涉及到专家的选聘、使用、管理及考核等各个方面,为确保专家管理工作始终在法治与规范的轨道上运行,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第一章是“总则”,共6条,分别规定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统筹协调应急管理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支撑作用)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应急管理专家选聘、使用、管理及考核工作)、专家库分类分组情况(共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三大类别,若干个行业领域)、专家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专家办的工作职责,并明确要求建立完善专家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
第二章是“专家选聘”,共4条,分别规定了申报专家应具备的4个条件、选聘专家的3个程序(申报、审定、聘用)、专家享有的5项权利、专家应承担的 7项义务。
第三章是“专家使用”,共4条,分别规定了不能使用专家的范围(一般性行政事务及无需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的事项不得委派专家)、专家可参与的10项工作、专家委派一般程序(委派使用专家,应遵循“按需申请、严格审批、随机委派、利益回避”的原则)、专家委派特殊程序(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等紧急事项,可先委派专家,工作结束后,使用专家部门应及时补报《省应急管理专家派遣审批单》)、专家使用专项经费的管理原则和支付程序。
第四章是“专家的考核与解聘”,共3条,分别规定了专家考核程序、必须解聘专家的11种情形,以及对违反职业道德或违法犯罪的专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是“附则”,共2条,主要规定了本《办法》的实施时间,鼓励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使用省应急管理专家或参照本《办法》自行建立完善专家库或专家组。
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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