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5-05-16 08:05

  • 索引号:430S00/2025-10700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5-05-16 08:55 17:13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全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起草依据及过程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免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完善和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政策法规处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参考应急部、国家矿山局和有关省份做法,在我厅原印发的《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湘应急发〔20237号,有效期2年,5即将失效)基础上,组织梳理编制了《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突出监管于服务,并对适用情形进行了严格具体规范,要求适用的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强调达不到条件的不能适用,防止随意执法。3月中旬以来,《清单》先后征求了各市州应急局和厅机关相关处室意见48日,厅领导又专题组织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会商,政策法规处根据反馈意见和会商情况作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清单(审议稿)2025415日,8次厅党委会审议通过《清单(审议稿)

二、《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分类分别适用事项法律规定适用情形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强制的法律依据配套监管措施五个方面作了描述。

(一)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涉及40项行政处罚事项主要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适用情形为近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属于初次违法未被依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主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配套监管措施为:对当事人给予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复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清单中对免于处罚的,执法人员应当履行对当事人的教育义务,指导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免罚不免责对逾期不予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弄虚作假、再次发现同项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应当依照相关程序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二)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涉及11项行政处罚事项,主要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处罚。适用情形为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一年内未发现该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在限期内改正。配套监管措施为:对当事人给予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复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处罚档次内,按照前20%以下予以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指在法定的处罚范围内,处罚的最低数+(处罚的最高数-处罚的最低数)*20%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20%以内予以行政处罚,计算方式:最低处罚数2+最高数5-最低数2万)*20%=2.6万。﹞

(三)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涉及4项行政处罚事项,主要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处罚。一种适用情形为五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两年内未发现该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后果,且在限期内改正的;另一种是已经发生事故且事故等级低(一般及以下),且责任人能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考虑这种情形主要是针对以往事故处理中,遇到部分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事事故履行规定赔付后基本无力再缴纳罚款的情形)。配套监管措施为:对当事人给予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复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适用法定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种类或者处罚幅度原则上行为罚的处罚金额不得低于法定行政处罚最低幅度10%,事故罚的处罚金额不得低于法定行政处罚最低幅度40%减轻处罚额度应当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按照不低于最低限度10%的减轻处罚,至少罚款2000元,有效防止执法过程中明显超过减轻的合理幅度

)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涉及3项行政强制事项,主要为查封或者扣押和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适用情形为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停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或依法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决定,主动销毁处置违法物品等。配套监管措施为:对当事人给予教育,采取辅导、约谈等方式予以指导,责令立即改正,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相关阅读: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