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6-07-06 11:07

  • 索引号:430S00/2026-03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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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6-07-06 11:1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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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2025年度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财政厅: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5〕2号)文件精神,我厅对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湖南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湘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省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下达和省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制定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省应急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省应急管理厅应加强、优化、统筹全省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省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是2018年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中新组建的政府组成部门,2019年4月正式组建到位。

根据“三定”规定,省应急管理厅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宣传教育处(党委宣传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火灾防治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矿山安全基础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科技和信息化处、政治部、机关党委;下辖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湖南省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湖南省国家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湖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省安全技术检验检测中心)等五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中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省安全技术检验检测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

2025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0人,其中公务员14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

(四)部门整体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度收入总计71,790.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212.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11.45万元、其他收入1.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577.58万元。

2025年度支出总计57,01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1.47万元,项目支出48,576.8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保障省应急厅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5年度,基本支出可用资金8,992.69万元,基本支出决算金额8,441.47万元,执行率93.8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365.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75.9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016.0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75.9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方面。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9.5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2025年度,项目支出总额可用资金62,798.5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金额48,576.81万元,执行率77.35%。其中:

1.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5年度,我厅省级专项资金全年共支出3,077.52万元。按照各预算单位对该项目支出方向进行分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厅本级省级专项资金全年共支出2,730.59万元。主要包含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259.77万元、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1,470.82万元。

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省安全技术检验检测中心)省级专项资金全年共支出346.93万元。主要包含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92万元、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54.93万元。

2.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我厅业务工作经费全年共支出1,577.53万元。按照各预算单位对该项目支出方向进行分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厅本级业务工作经费全年共支出1,330.33万元。主要包含培训支出102万元、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883.0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69万元、应急管理300.61万元

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省安全技术检验检测中心)业务工作经费全年共支出247.2万元。主要包含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专项225万元、危险化学品登记专项22.2万元。

3.运行维护专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我厅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全年共计支出69.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省安全技术检验检测中心)业务培训及事业运行工作。其中:业务培训支出55.57万元,事业运行保障支出14.01万元。

4.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支出情况

2025年度,我厅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全年共支出43,852.19万元。按照各预算单位对该项目支出方向进行分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厅本级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全年共支出43,815.36万元。包括森林防经费343.54万元、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5,125.81万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615.84万元、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2,980.52万元、国债应急管理类项目22,019.16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192.14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38.35万元

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省安全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全年共支出36.83万元。包括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16.79万元、办公及考试业务设备购置20.0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5年度“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为159.1万元,决算支出数为142.62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较上年节约20.67万元,节约率为12.66%。“三公经费”预决算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类型

全年预算数

(万元)

决算数

(万元)

执行率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00

26.28

87.60%

2

公务接待

15.00

5.00

33.33%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14.10

111.35

97.59%

3.1

公务用车购置

0

0

0

3.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4.10

111.35

97.59%

合计

159.10

142.62

89.64%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管理提质升级

1.优化项目遴选方式。为进一步加强我厅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项目库管理办法,为科学合理安排部门项目支出资金而建立项目储备。项目库中的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作为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主要依据。对于重大项目,采用“揭榜挂帅”方式遴选合适的承担单位,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效益。

2.构建绩效指标体系。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部门和行业主管领域相关的绩效指标进行了详细筛选,研究编制了专项资金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为我厅各处室和预算单位提供辅助工具,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工作的效率;形成衡量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客观、明确标准,提高绩效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科学分配财政资金提供更可靠的参考。

3.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压实各处室(单位)责任,稳步推进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的客观性,我厅组织各处室、所属单位开展本处室(单位)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厅规划财务处根据各处室(单位)自行监控的情况,组织中介机构对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开展现场核实。

4.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力度,一是对绩效评价发现的挤占挪用的财政资金要予以清退或调整,其中,属于项目间调剂使用的,归还用于原项目支出;列支办公经费、用于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基本支出的,按照相关规定清退或调整。二是对资金执行率较低、项目完成进度较缓等问题,要制定措施加快进度、限期完成。三是对绩效管理、资金分配、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完善制度、对照整改。

(二)主要绩效完成情况

2025年在应急管理部精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强基固本攻坚,保持了全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全省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22起,死亡1185人,同比分别下降4.27%、5.58%。其中,较大事故15起、死亡52人,分别下降21.1%、29.7%;有效应对汛期16轮强降雨过程和澧水中上游1998年来最大洪水,未发生群死群伤和重大工程失事险情;发生森林火灾3起,同比下降57.1%,无重特大火灾、无人员伤亡、无较大舆情

1.持续强化政治建设。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厅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二是不断加强廉政建设。聚焦“行政审批、执法检查、事故报告和调查”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三是全面锻造过硬队伍。圆满完成3批次799名退出消防员安置任务,实现“零投诉、零举报”。组织首届最美应急管理工作者宣传选树,强化示范引领。突出消防、防汛等重点领域实施实战大练兵计划,全年培训2161人次。四是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将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厅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党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厅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向省委报告应急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2.深入开展安全强基固本攻坚。一是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率先在全国以地方党内法规形式印发考核巡查实施办法,首次以党委名义开展年度考核巡查。通过提示警示、专题约谈、挂牌督办、提级调查、警示教育等方式,压实各方责任。二是严管严控安全生产。坚持“三查一曝光两闭环”举措,实现4.2万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协调推进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聚焦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水上交通、消防、“两电”、燃气、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高层建筑等专项行动。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内部报告隐患超39.8万项。三是精准防御自然灾害以重特大洪涝灾害复盘整改提升为契机,对132条防汛备汛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以船代仓”“以车代仓”、到船到车量化登记管理、暴雨预警信息手机霸屏发布等一系列硬核措施,全省紧急转移危险区群众近26万人次,成功处置各类大小险情7300起。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县级森防队伍实训实测,实施“以水灭火”“小火重兵”战法,高效处置烟火点1135处。采取务实举措统筹推进应急救助、恢复重建补助和冬春保障。因灾倒损住房需恢复重建竣工率95.2%、需修缮完成率99.6%。全力推进资兴、华容灾后重建。

3.有效增强救援能力。一是加强应急联动。印发省应急委工作规则,明确职责边界、优化运行模式。全力推进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加强多部门联勤处置。持续完善军地间、部门间、队伍间现场指挥协同,建立以信息汇聚、前后联动、决策会商、统一指挥、指令执行等为核心的现场指挥部工作运行机制。印发《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部分行业领域专项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强救援队伍。全力支持长沙消防救援机动支队增编组建,建成3支省级危化专业救援队以及40人的省级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大队,社会应急力量在应急处置一线发挥关键作用。举办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综合实战演练和第三届全省乡镇应急能力比武,常态化组织省市县通信装备拉练,开展森林火灾、水库除险、决堤封堵、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危化运输等桌面推演。建成全国首批省级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站。三是配强应急装备。通过实施国债项目,各专业救援队、机动队伍装备配备率、科技含量大幅提升。探索打造“小型直升机+机腹水箱水炮+高效灭火液”救援装备集成系统,首次实现省内航空应急救援力量跨省支援。年内,有力有效处置沅陵县“2·25”重大水上交通事故、临澧县山洲烟花“6·16”爆炸事故、邵阳文明家园“10·17”坍塌等突发事件,积极稳妥应对舆情,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4.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持续完善法治体系。实施规范涉企执法十条具体措施,梳理公布执法事项432项,以规范性文件明确安全生产领域不予、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清单58项。开展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梳理优化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流程,妥善处理行政许可各类咨询、投诉及纠错事项4884件。出台应急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科学统筹管理。二是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征集前沿技术与重大项目90项,启动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新接入视频监控36万路,全省头顶尾矿库、边坡超100米的露天矿山及化工园区实现视频监控100%,林区监控覆盖率达80%。推进陆基堤防探伤技术装备研发,开发全国首台轻型液压采煤机并投入应用,建成湖南省应急物资管理平台。探索实施森林火灾“以水灭火”新质救援能力建设,开展悬崖陡峭山火直升机机载水箱水炮高效扑救装备攻关。三是更加注重群防群治。实施基层应急管理六大能力建设。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本质安全能力提升的路径与机制”课题研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和普法宣传,举办全省首届应急科普讲解大赛,累计发放安全生产举报奖励330万元,积极构建全民动员、全社会设防应急管理新格局。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基于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省属单位自评、现场核查等情况分析发现,我厅在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偏差

一是应急支出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应对突发性、紧急性事件,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时间、影响范围难以在预算编制时准确预判,抢险救援、灾后重建等支出需求难以事先纳入预算或准确估算。二是应急支出节奏与预算执行周期存在差异。部分抢险救援事项因灾情紧急需即时响应、即时支出,难以完全按照年初预算计划执行,导致预算执行率与预算编制金额存在偏差。

)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部分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拨付不及时。二是资金使用率偏低。如信息化系统集中运维项目因资金跨年统筹且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支付;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按要求暂停,相关项目处于暂停待部署状态,资金暂未支出三是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对于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理解不够深入,在绩效目标编制过程中还存在部分指标不够完整、指标设置不够细化和不便于量化考核等问题。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本次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厅计划在预算编制与执行、预算监控与分析、内控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和完善,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完善应急资金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算弹性管理机制。针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突发性、不可预见性特点,在年度预算编制时预留合理比例的机动资金或设立应急准备金专户,专门用于应对无法预判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对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预算实行弹性编制,根据灾害风险等级动态调整预算规模,解决预算编制时无法准确纳入突发应急项目的问题。二是完善应急资金“先行垫付、事后调整”工作机制。针对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滞后于突发事件发生时间的情况,建立应急情形下资金使用绿色通道,明确先行使用其他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到位后的进行预算调整,确保先行垫付资金能够及时回补,减少因资金调度导致的预算执行偏差。三是建立专项资金与预算执行的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应急专项资金下达时间与突发事件处置时序相匹配。

)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于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支出人员经费的情况,我厅将督促相关市县进行清退;对于项目间指标混用的情况,要求相关项目单位进行归还处理。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跟踪指导,指导项目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督促财政资金按要求执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合规使用、发挥效益。三是完善跨年度项目资金管理。跨年度项目资金由“当年报批、一年安排”调整为“一次报批、分年安排”,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执行进度。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及时反馈至相关单位,督促其就此次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同时,本次绩效自评情况与结果将与下一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项目立项挂钩,对绩效好的单位和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对绩效较低的单位和项目扣减相应预算或暂停项目立项。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将于6月29日前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

1.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1.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业务工作经费)

3-2.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省级专项资金)

3-3.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其他事业发展资金)

3-4.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其他运转类)


2025年度湖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