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民房私藏“环保油”4600公斤!立案查处!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26-09-03 09:13 【字体:

近期,益阳市持续推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火箭绿醇”“环保油”等危险化学品行为专项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7月16日,根据笔架山乡政府移送的线索,赫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笔架山乡凤凰湖村村民温某年的民房进行现场核查。在储存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自建简易工棚内,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容积为5000升的塑料桶1个、容积为2000升的塑料桶2个,3个塑料桶内均储存有“环保油”(醇基燃料)。经提取称量,桶内“环保油”共计4600千克。



经现场询问,温某年从事红白喜事餐饮服务,非法储存此类醇基燃料,用于自用。执法人员立即将桶内“环保油”转移至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7月22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赫山大队依法立案调查,8月12日,该案被依法移送至赫山区公安局。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醇基燃料包装成“火箭绿醇”“环保油”“新型燃料”等名称,以“价格低廉”“节能环保”为噱头进行推销。但这类燃料的主要成分为易燃易爆的甲醇,属于国家明确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物品。根据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守法经营才是正道。无论是自用还是买卖,只要是违法储存,必将面临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