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9-07-16 11:07
- 索引号:430S00/2019-0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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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9-07-16 11:0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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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应急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湘应急联〔2019〕9号
各市州、县市区应急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综〔2016〕3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应急管理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切实做好本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厅联合编制了《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予印发,并作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 凡列入该目录并已安排财政资金的服务事项,将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2.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实际需要,省应急厅可提出申请,并会同省财政厅对该目录进行调整。
3. 各市州、县市区应急局可参照该目录执行。在执行中确需新增的购买服务事项,可报请省应急厅与省财政厅同意后修改目录。
4. 该目录在省应急厅、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供各有关单位、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查询。
5.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湖南省安监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监局(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湘安监发〔2018〕5号)同时废止。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7月16日
湘应急联〔2019〕9号文件附件--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