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6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7-06-09 00:06
- 索引号:430S00043/2017-5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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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日期: 2017-06-09 00:0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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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2016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性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为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等文件精神,湖南省自2014年起以财政资金设立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是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全省范围内安全生产(含煤炭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专项补助资金。
2016年经湖南省财政厅批复,安全生产专项预算资金共计1100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法规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检测检验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具体安排如下表:
表1 2016年安全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明细表
2、项目立项依据
(1)湖南省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3、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保障全省安全生产重点、中心工作,推动实施好“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和监管能力建设,努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2)具体目标。加快推进《决定》要求的安全生产七大体系建设:通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减少因安全隐患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通过示范乡镇、示范县市区创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通过监管执法装备的配备,改善基层安监部门的监管执法条件,提高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通过考核评价市县政府和省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和部门的责任。
(3)年度目标。补助77个县市(区)安监局、企业、单位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项目;补助41个县市(区)安监局、救护队、企业等进行应急平台建设、应急救援设备购置以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装备建设;补助620个乡、镇、街道等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补助7个县市(区)安监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补助86个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等项目。通过专项资金的投入,为安监系统重点工作提供保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向好发展。
二、项目组织与实施
1、项目申报
我局组织各项目单位按《湖南省安监局、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的公告》的要求申报、组织对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的审核、论证。
2、项目评审
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对各申报项目的内容、条件、预算进行审查,组织编制项目预算及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
安全生产专项包括众多子项目,涉及不同层面的项目实施单位。为使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我局对2016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做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设立了相关的组织机构,负责项目推进和实施及考评,制定了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并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与到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湖南省财政厅批复拨付2016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共1100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1000万元 ,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各市州(含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拨付明细如下表:
表2 2016年安全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单位: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制定了《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14号),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安排原则、支持范围和使用进行了规范,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申报、评审、下达和公示公开,项目单位基本能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专项资金。
3、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绩效评价小组对郴州、衡阳、娄底、邵阳四地实施了项目现场抽检,郴州、衡阳、娄底、邵阳四地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完成情况见下表:
表3 2016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部分地区抽检情况表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
(5)《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绩效评价工作组织
(1)根据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局成立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财务处牵头负责具体的绩效评价工作。
(2)我局于2017年3月 10日下发了《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项目单位要开展自查自评,并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全面启动2016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3)由我局组织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开展项目现场评价,并聘请第三方机构湖南贝田联合会计事务所协助检查。
五、项目主要绩效
1、初步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完善了应急队伍和基地建设,提升了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南省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方案》,从2016年投入1500万元用于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截至2016年底,省级财政已累计完成投入。目前全省建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级1个、市级12个、县级49个,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应急救援管理指挥体系。投入资金 5亿元,推进4个省级矿山应急救援培训基地、 8个省级应急救援基地、9个区域骨干救援队伍、16个企业救援队伍和县级政府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93%。
2、加大执法装备的配备力度,提高了安全监管执法的效率和科学化水平。2016年投入282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执法装备的配备与改善。特别是根据《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制定了乡镇(街道)办公设施及执法装备的配置标准,620个乡镇配置监管装备。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分析设备的配备,执法人员可以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场进行照相、录像,对当事人询问时进行录音,保存第一手证据资料,有效保证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事实清楚,减少了案件的争议。
3、加强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 2016年安监系统继续安排325万元用于了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是通过中国安全报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二是继续联合多部门开展社会广泛参与的第13个“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新《安全生产法》。继续推动省委、省政府领导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6月份,省安委办、省委组织部联合对全省所有县市区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全年,仅中国安全生产报报道湖南的稿件头版45篇。先后在《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在红网开设安全频道,开通了“湖南安监”政务微博微信、时刻新闻手机客户端,集中播发安全生产新闻、公益广告和警示信息,先后对邵阳违规建房、岳阳油气管道重大隐患、临澧县和永顺县非法生产烟花鞭炮等突出问题予以曝光。大力实施从业人员、监管人员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工程。认真实施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工程。“十二五”期间,举办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180期,培训2.1万人次;企业负责人培训班1000期,培训近10万人次;累计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23.2万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4.5万人和特种作业人员31.8万人。建立了以省局为中心、14个市州为支撑的全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系统和考试远程监控中心,建成理论考试点40个,编写考试试题4万个,并在省安监局门户网站建立了“个人安全资格证件查询”系统。目前,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98%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5%以上。
4、考评体系建设对全省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湘发〔2010〕50号)的规定,省安委办组织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对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有关机构及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通过对安全生产奖励、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制度设计和实施,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激励和提高了政府和企业主体的责任意识。
5、有效消除各市州、部分行业重大安全隐患。2016年省财政拨付2573万元资金,用于各市州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安排资金进行烟花爆竹机械研发项目和药物改良项目从源头上消灭隐患,已成功开发烟花内筒自动化生产线、爆竹装药自动化生产线、组合烟花自动化生产线等,通过自动化、机械化生产,达到人药分离,极大地提高了烟花爆竹生产本质安全水平。安排资金对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隐患诊断及排查,对多家企业提出了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技术服务机构重点开展对粉尘爆炸危险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探索小微企业安全托管和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安全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全省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810万元,完成覆盖全省安监部门的视频会议系统;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实现处罚决定在线审批、处罚文书现场打印、执法依据自动提示,实时全程监管执法过程、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通过OA系统的开发使用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达到政务公开信息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应急救援网络化,会议培训视频化”的水平。
7、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较大成绩。2016年,全省大部分行业领域、大部分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或持平,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等7个行业领域以及湘潭、娄底2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按新的事故统计办法)。较好地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整体稳定和持续好转,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安全环境。
六、绩效综合评价
1、2016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分配、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
2、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基本无挤占、挪用。
3、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 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升了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地降低、遏制了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4、对照《2016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指标及评分标准,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综合得分为92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在绩效评价汇总和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有些项目资金仍然未投入使用,如 郴州的东岭、龙口岭和猫家垄三座无主尾矿库闭库治理无主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由于处在设计阶段,项目还没有开始施工,专项资金仍全部在区财政。
2、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省级财政拨付的资金绝大部分能及时到位,但个别市、县(市)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不及时。有些2016年年中下达的款项到2017年年初才拨付到位。资金拨付拖延,导致项目建设迟迟不能启动,影响了项目实施。
3、个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在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未按项目资金规定的范围、用途使用资金。
4、绩效自评欠规范。我局绩效评价小组于2017年3月 10日下发了《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项目单位要开展自查自评,并规定了自评报告的格式、资料要求、报送时间,但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没有按要求自评,还有个别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报送。
八、下一步要加强的工作
1、加强项目申报审查。省、市州、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全流程加强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审查,通过核对项目单位填报的项目信息,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
2、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拨付与使用效率。应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实施机构。同时,加快政府采购进度,简化政府采购流程,缩短项目实施周期。
3、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审批和使用,严格按项目申报表控制资金支出范围、用途,杜绝变相挤占、挪用。
附件:2016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得分表
附件--2016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得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