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8-05-02 00:05
- 索引号:430S00043/2018-8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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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日期: 2018-05-02 00:0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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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企指〔2018〕22号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安监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加大安全生产预防投入,加快排除安全生产隐患,促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财政预算安排,现将你市(州、县、单位)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金额、项目详见附件),相应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0199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对企业补助”或“599其他支出”,省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
收到通知后,请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市(州、县、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尽快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按规定做好预算公开工作,严禁挤占挪用。
二、你市(州、县、单位)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不得超范围支出。其中,安全生产工作奖励资金只能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金。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以后年度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四、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安监部门以及省属企业、省直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做好配合项目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对在组织项目申报、资金下达、验收考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总表
2、湖南省2017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3、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示范创建)
4-1、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应急)
4-2、2018年救援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
5、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科教、信息)
6、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隐患治理)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
湘财企指〔2018〕22号文件附件--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