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理论课程网络学习试点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yjt.hunan.gov.cn 时间:2019-09-20 11:22 【字体: 大 中 小】
湘应急函﹝2019﹞114号
各市州、直管县应急管理局,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有关单位:
为有效缓解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学矛盾,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学习效率,我厅决定在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安全生产培训网络学习平台的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理论课程网络学习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内容
本次试点对象为应急管理部门权限范围内的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试点内容涵盖“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新取证、再培训、复审及换证工作中培训大纲规定的理论课程;不包括应急救援演练、实际操作技能等操作性课程。
二、试点时间
试点时间为期3个月,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试点单位
每个市州、直管县从现有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中确定1-2家;省厅直接管理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10家左右,具体由机构直接向厅教育训练处申请。
四、平台选用
2018年报名平台11家,经综合专家评审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推荐北京华夏安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企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中安华邦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等5家单位网络学习平台予以试点使用;其余6家经专家评审不能完全满足征集要求,本次试点不参与,待改进符合征集条件后,再参加下一轮试点工作。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1.试点坚持自愿原则,各考核发证机关不得强制要求培训机构试点,也不得强制指定网络学习平台。
2.试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与推荐试点学习平台之间的费用自主商洽;参与试点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收费不得高于单位原培训收费价格。
3.各推荐试点学习平台应当将我省地方题库纳入模拟练习内容;应当严格按照征集要求加强过程和质量管控,避免挂网操作。凡推荐试点的平台一经发现查实放松管理达不到征集要求的,取消推荐试点资格和今后推荐资格。
4.试点期间,工作出现异常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处置并反馈厅教育训练处;试点结束后,各单位应当形成书面工作报告逐级反馈厅教育训练处(联系人:李银河,电话:0731-89751325)。
附件:2018年报名平台专家评审情况和综合推荐使用意见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9月18日
湘应急函﹝2019﹞114号文件附件--2018年报名平台专家评审情况和综合推荐使用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