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收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4-12-11 10:12
- 索引号:430S00/2024-21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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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12-11 10:5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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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收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
湘应急发﹝2024﹞5号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号)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权限进行调整收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收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权限。调整收回2019至2021年省人民政府相继下发的《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16号、湘政发〔2020〕15号、湘政发〔2021〕12号)委托下放市州应急管理局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由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包括“全省单一爆竹类生产企业、单一黑火药类生产企业、单一引火线生产企业、引火线和爆竹类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烟花爆竹产品(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C级、D级生产企业的安全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变更企业负责人,变更企业名称);烟花爆竹产品(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C级、D级生产企业、单一爆竹类生产企业、单一黑火药类生产企业、单一引火线类生产企业、引火线和爆竹生产企业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二、妥善处理当前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对已经受理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要继续依法依规依程序尽快办结;尚未受理的,市州应急管理局不再受理,企业依程序直接向省厅申请办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此次审批权限调整不涉及日常安全监管责任调整,各地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执法,确保履职不空档、监管不缺位、安全不出事。
四、确保衔接顺畅,做到令行禁止。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从即日起一律停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委托下放事项的行政许可,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按程序报省应急管理厅办理。
附件:调整收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事项清单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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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附件--调整收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事项清单.doc